隱私聲明
隱私聲明
2013年11月18日 訂立
2016年3月1日 修正
2022年5月9日 修正
台灣島津科學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網站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台灣島津科學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島津)尊重用戶的隱私,我們認為有效地保護用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是我們的責任。
1. 個人資料之提供
A.當用戶擬向島津提供個人資料時,島津應依法提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國際傳輸告知書」(以下稱個資告知書)。
B.如果個資告知書內容有變更情事,島津將立即通知用戶。
2. 個人資料之管理
A.島津針對個人資料的處理已制定管理規定,以確保所持有個人資料的安全性,防止洩露、遺失或損壞。
B. 除下開情況外,島津不向任何第三人揭露用戶的個人資料:
- 當用戶個人明確授予許可時。
- 符合個資告知書內容之揭露。
- 基於國內外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之要求。
- 揭露之資料無法識別個人身份。
C. 島津將用戶之個人資料交付給受島津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第三人時,島津將透過合約義務等方式對該第三人進行適當的監督,以確保用戶之個人資料不會被洩露或再提供予他人。
3. 個人資料之處理及利用
A.用戶之個人資料將按照個資告知書,或根據用戶個人另行授予的許可進行處理。
B.在正常業務過程中,例如從名片、網路、官方期刊、政府記錄等所蒐集到的用戶個人資料,以及透過查詢、申請文件、研討會等獲得的用戶個人資料,島津僅會在符合個資告知書內容的前提下使用之。
4. 個人資料之共享
A.島津所取得的用戶個人資料,可能會在島津集團內各關係企業間及島津之代理商或經銷商間共享。此外,島津自合作企業(包括但不限於供應商、合約製造商、各種服務提供商等)獲得的用戶個人資料,也可能與島津各關係企業共享。
B.在共享用戶個人資料時,島津與各共享企業/廠商之間將會簽署保密協議,以防止用戶個人資料被洩露或再提供予他人。
5. Cookie技術
A.島津網站的某些特定區域使用了一種稱為「cookie」的技術(下稱此技術),此技術會在用戶的電腦上記錄有關用戶造訪島津網站的資料。此技術不會被視為安全風險,因為此技術僅記錄用戶提供給島津的資料。透過此技術蒐集而來的資料,不可用於其他網站,且具有排他性,並只能由特定給予用戶此技術的島津伺服器來讀取。
B.島津網站使用 Google Analytics,一種由 Google, Inc.提供的網站統計服務。島津僅將這些資料用於幫助改進島津網站,不會用於其他用途。
6. 隱私聲明的變更
任何針對本《網站個人資料保護方針》內容的變更都會在島津網站公布。相關頁面上方顯示的修訂日期也會做相應的更新。
7. 聯繫資料
A.與島津的隱私政策有關的意見或問題,請發送至:info@shimadzu.com.tw與島津聯繫。
B.關於用戶個人資料使用之確認、公開、更正、追加、刪除、停止提供、投訴等,請由用戶本人或其授權代表,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面,依下列聯絡資訊,以掛號信件、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與島津聯繫:
台灣島津科學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110055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37號11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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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2)8768-1880 |
傳真 | (02)8768-1883 |
電子信箱 | info@shimadzu.com.tw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國際傳輸告知書
島津為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用戶之個人資料,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及第9條等相關規定,向用戶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1.蒐集之目的:
為提供產品、活動、應用資料、教育訓練等訊息及提供客戶服務、處理客戶請求、執行契約、儀器設置網站確認、儀器維護歷史紀錄管理、收集開發/生產的品質資料和反饋、進行島津集團展覽/研討會/產品/服務資料宣傳等事宜。
島津蒐集用戶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除上述外,依據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之分類,其代號及項目例示如下: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69)、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0)、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152)、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7)
2.個人資料之類別:
島津蒐集用戶個人資料之類別,依據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之分類,其代號及項目例示如下:
辨識個人者(C001,包括姓名、性別、電話號碼、電子郵遞地址、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個人描述(C011)、職業(C038)、學校紀錄(C051)、職業團體會員資格(C053)、職業專長(C054)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 | 前述第1點所列目的之存續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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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中華民國、日本、島津集團海外關係企業所在地,以及下述「對象」所在地。 |
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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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4.用戶就島津保有用戶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但島津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 向島津查詢或請求閱覽。
- 向島津請求製給複製本。
- 向島津請求補充或更正。
- 向島津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或請求刪除,但為執行前述第1點所列目的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5.用戶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用戶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用戶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導致上述部分或全部之目的無法完成,而對用戶於島津所得享有相關權益有所影響。